2020年7月27日,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指导和规范我市规划编制和规划许可,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驻马店实际,制定了《驻马店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自2020年7月17日开始参照执行,同时2015年8月27日起施行的《驻马店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驻政文〔2015〕191号)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驻马店市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管理与各项建设活动。各县、乡镇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对有关城市规划管理事项未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