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7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为推动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统筹矿业高质量发展与资源安全,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更好支撑和保障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与规程,制定《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本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适用于湖北省所辖行政区域,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