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DB45/T2252-2021,自2021年03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质、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质、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检测和监测、人员、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境内乡(镇)及以下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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