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B4401/T103-2020,自2020年1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建成区土壤监测的监测准备、监测区域划分、监测对象选取、监测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测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价、质量控制和报告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居住用地(R)、公园绿地(G1)、城市道路用地(S1)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其他用地类型可参考本文件。本文件不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非法填埋场地和城市垃圾填埋场的调查,以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修复效果评估、回顾性评估等过程的环境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