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2022年11月16日,海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三个安全”战略定位和“四个扎扎实实”“四地”建设要求,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进“五项战略任务”的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落实全省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和建设“四种经济形态”“五个示范省”的要求,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兰西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泛共和盆地城镇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编制完成《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
本规划是海南藏族自治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对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是全州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也是指导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