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规范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办法》鲁自然资发〔2021〕10号。
本办法适用于自然资源部批复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试点工作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遵循乡村区域特点和发展建设规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实现试点区域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