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9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各地规范有序的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组织编制了《甘肃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老旧小区的改造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本导则适用于甘肃省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结构安全、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应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坚持居民自愿,调动各方参与;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坚持建管并重,加强长效管理”的基本原则。改造方案在遵循城市总体风貌规划的基础上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具有识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