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科学指导和有序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小区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制定《江苏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城镇老旧小区(以下简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应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居民自愿、保护优先、安全经济、建管并重,绿色环保”的原则,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幼、体育、邮政快递、环卫、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当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