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 见》,规范引导河南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既有 住房建设和整治水平,提高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质量和效率,组织徐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5 家设计单位编制了《河南省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房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已纳入各级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住宅小区不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范围。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应贯彻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基本功能和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注重历史传承、居民自愿、建管并重的原则,综合考虑绿色生态、智能共享、文脉传承、经济集约等要求,基本实现城镇老旧小区“环境整治、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