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文库>江西 >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微信用户8706 江西 2022-11-14 更新 218阅读 028页 类型:doc vip.2
名称 2020.04.01-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doc
文档简介

2020年4月1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扎实推进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切实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功能与品质,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人居环境,制定《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工矿区、林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可参照执行。老旧小区是指建成时间较长(通常指使用时间在20年及以上)、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老旧小区改造应因地制宜,贯彻“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先设计后建设”的原则。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1

第1/28页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

第2/28页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3

第3/28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 “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