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防护能力建设,提高城市防空袭能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战时安全有效运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设计,制定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防护设计标准》DB11/ 1741-2020,自2021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联系隧道、综合管廊、城市地下综合体和综合客 运交通枢纽、生产调度指挥中心6 类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设计。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设计应符合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满足分类分级、 突出重点、结构防护与其他防护手段相结合的综合防护要求,充分利用平时的设施、设备,完善战时防护功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