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镇居民住宅的功能和质量,规范安徽省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和验收,使住宅满足安全、便捷、舒适、绿色环保等性能要求,制定安徽省《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验收标准》DB34/T 579-2021,自2021年12月8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住宅区及住宅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新建、 改建和扩建工程。 本标准根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及经济 合理性,将住宅区智能化系统的配置标准划分为基本型、提高型和 先进型三种类型。其中基本型适用于配置基本功能的智能化系统; 提高型适用于配置综合功能的智能化系统;先进型适用于配置较高功能的智能化系统。住宅区智能化系统的配置可采用基本型、提高型和先进型的其中一种类型或其组合实施,但不应低于基本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