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京津冀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建设中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实现雨水资源化管理,减轻城市内涝,使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制定北京市《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 68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适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及市政工程中雨水控制 与利用工程的设计,也适用于海绵城市专项改造及系统化治理等项 目的相关设计。规划和设计阶段文件应包括雨水控制及利用内容;雨水控制 及利用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