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评价,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26号),制定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投标人(中标人)守信履约方面的评价,适用本办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评价管理工作。市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评价结果的汇总、公示及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