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确保质量、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实现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管理信息化,制定山东省《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DB37/T 5018-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 6~8度地区的装配整体式 混凝土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 -现浇剪力墙结构、装配 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及装配整体式混凝土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民用建筑,房屋建筑的最大高度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应符合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约资源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