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DB3403/T 03-2020,自2020年7月10日起实施。
本规范包含了对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的总体要求、行车与运营组织、车辆、限界、线路、道岔、车站建筑、车站结构、轨道梁工程、供电系统、列车控制系统、通信及其他系统、综合调度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电设备、综合车场、防灾与救援、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本规范适用于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小运量、专用路权,以高架为主,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80km/h,高峰小时断面客运量不宜超过1万人次的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新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