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湿陷性黄土地区低矮居住建筑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湿陷性黄土地区低矮居住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B64/T1702-2020,自2020年8月18日起实施。
本规程规定了湿陷性黄土地区低矮居住建筑地基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基本规定、防水设计措施、综合防水措施的换填垫层法、综合防水措施的土或灰土挤密桩法、强夯法、使用与维护等内容。本规程仅适用于指导处理我区湿陷性黄土地区的低矮居住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对于受水浸可能性较大的重要及以上的建筑不适用于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