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贵州趁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2022年8月11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制定《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本规划是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编制地方矿产资源行业专项规划和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遵循。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范围为贵州省行政辖区,规划对象是行政辖区内的矿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