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 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 库;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快修编建设规划;2021年中央 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国 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 函〔2021〕86号)要求,加快推进省、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细化政策措施,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地块。据此,2022 年5月26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编制完成《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本规划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建设要求,以《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14-2020)年)》《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 年)的意见》和“十二五”以来各地建设实践为基础,对接《安徽 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当前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分区建设重点和任务安排、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效益分析、保障 措施等。本规划是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徽省安排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农田建设激励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