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应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的需要,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合理确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数据,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现势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修订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基数转换成果数据作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数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数据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数据的基础上汇总统计形成,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数据在总体规划基础 数据的基础上,各地可根据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
本办法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 (试行)》以及《浙江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修订)、《浙江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修订)、《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等为主要技术依据编制形成。规划基数转换成果的审查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的重 要内容,不通过基数转换成果审查的,不得审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