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1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 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 44 号)精神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要求,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意见》赣自然资字〔2022〕21 号。
附件:
1.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
2.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大纲
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备案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