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2022年9月3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能源局为加强山东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本规划是加强和完善山东省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遵循。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