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7日,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规范晋江市设施农业用地使用与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设施农业用地保障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泉州市农业农局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泉资规〔2020〕227号)精神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标准要求,联合起草了《晋江市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1、晋江市设施农业用房建设参考标准
附件2、晋江市设施农用地管理备案导则流程图
附件3、晋江市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目录
附件4、晋江市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书
附件5、晋江市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参考样本)
附件6、晋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附件7、晋江市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附件8、关于XXXX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公告
附件9、公示无异议证明
附件10、设施农用地土地使用协议书
附件11、____市___镇(街道) 设施农用地备案表
附件12、设施农用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