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文库>陕西 >

《西安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2日起实施)

规划人 陕西 2022-10-22 更新 365阅读 016页 类型:docx 免费
名称 2020.01.02-《西安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2日起实施).docx
文档简介

2020年1月2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派出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在村镇规划管理中的职责,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的通知》(建村〔2014〕21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西安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村镇(街道)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国家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的除外。 本规定所称村镇是指村庄、街道、建制镇。 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镇规划建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 制定和实施村镇规划,应当遵循城乡融合、生态优先、节约土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多规合一的原则,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镇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相协调。 加强村镇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融合,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平台,实现村镇用地“一张图”管理。

本规定自2020年1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此前颁布的相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西安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2日起实施)-1

第1/16页

《西安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2日起实施)-2

第2/16页

《西安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2日起实施)-3

第3/16页

免费下载 docx
非Vip会员:注册不足24小时可免费下载15次,之后每24小时可免费下载30次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 “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