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4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推动我省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提升工程建设数字化水平,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实现智慧工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促进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化工地应用,有效指导施工现场规范化建设、科学化管理和智能化监管,特制定《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新建、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