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19 年工作台账》要求,云南省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在全面分析全省生态系统状况及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与《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衔接,以全省“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立足云南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态支撑需求,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研究提出了到2035年推进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的主要目标,以及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总体布局、重大工程、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为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擦亮生态底色。
本规划是落实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指导性规划,是下一步编制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