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8日,为进一步满足新形势下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工作需要,实时动态掌握我国矿产资源潜力家底和变 化情况,摸清国内资源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为矿产资源勘查战略部署提供更科学的依据,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矿产资源潜力评价规范(1:250 000) 第1部分:总则》DZ/T 0419.3-2022(报批稿),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中的目的任务、预研究、成矿地质背景研究、成矿规律研究、物化探、遥感及自然重砂资料应用、矿产预测、勘查工作部署建议及成果编制的基本准则。本文件适用于全国、省(市、区)及区域性矿产资源(不包括石油和天然气)潜力评价工作,其他相关的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