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8日,商都县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的文件精神及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编制完成《商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版。
本规划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本规划是对商都县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统筹安排, 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