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更好发挥矿产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统筹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按照《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矿产资源规划 (2021-2025年)》等要求,制定《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本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活动的相关专项规划, 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