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加快推进福建省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制定了《福建省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闽建城〔2022〕7号。
2024 年底前,完成已排查出的 507 公里老旧燃气管道更新 和不满足安全要求的 118 处场站设施改造,其中 2022 年完成 102 公里老旧燃气管道和 62 处场站设施更新改造。同时,按照即查即改原则,将燃气管道老化评估中滚动产生的老旧管网和安全隐 患及时纳入改造计划并完成实施。
2025 年底前,完成在用 290 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的管道自闭阀加装,推动居民用户橡胶软管更换,以及工商业等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整改;完成已排查出的1583 公里老旧供水管 道、1083公里污水管道、572公里雨水管道等更新改造和 757 座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并结合动态更新机制,滚动纳入改造计划,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