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相关研究不断推进、工程建设逐步实施,取得了显著效果。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诱导发布系统、交通运行监测系统等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较高的应用水平,在日常的道路交通管理、事故预防、道路养护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包括:交通信号控制设施、交通诱导设施、交通监测设施、网络通信设施四大类,是交通运行管理和安全保障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交通安全与运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北京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DB11/T 776.1-2022,,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综合设计基本要求,明确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车道灯及交通警示灯、可变情报板设备、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设备、交通流检测设备、交通量调查设备、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道路交通边缘计算终端的主要功能、性能、设置要求及配套基础工程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公路及道路养护工程的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