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重庆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目标已纳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探索实践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的城市治理路线,也是实现新时代人才战略的重要决策,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
2022年9月27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提出的《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切实推动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编制完成《重庆市中心城区儿童友好城市规划指引》(征求意见稿)。
本指引所称的儿童,是指18周岁以下的任何人。 本指引所称的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 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本指引的对象为重庆市儿童,重点为0-14 周岁儿童。本规划适用 于重庆市中心城区,本市其他区县(自治县)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