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2022年9月30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及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编制完成《赤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规划是赤峰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