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3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征求意见稿)。
受保护区管理中心的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承担了长岛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任务。为切实保护鹰、隼等鸟类,1982 年,建立长岛省级自然保护区,1988 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88〕30 号文批准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成立以来,在国家和山东省林业主管部门以及长岛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保护区在自然资源保护和保护区建设方面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因保护区仅在1991-1999 年期间实施了两期建设项目,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保护管理技术手段相对落后,有效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尤其与国家级国家级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管控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亟需编制保护区的一期建设总体规划,来指导长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但因长岛区域正在申报创建海洋类型的国家公园,长岛自然保护区大部分区域将纳入国家公园范围统一管理,本期规划偏重于基础设施建设,为后期国家公园的设立奠定基础。
通过本次规划,期望能够在保护区已有的建设基础上,达到以下目的:完善资源保护管理体系,使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能够符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要求,更贴合实际工作的需要;提高资源研究监测水平,为挖掘保护区的自身价值供科学依据;通过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保护区日常管理决策工作的科学性和便捷性;通过公众教育项目,提高全社会对资源保护工作的认知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