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规划技术指标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报建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技术指标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苏州市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 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及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规划技术指标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重 要组成部分,指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建筑退界、绿地率、停车位数量等指标。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类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建筑面积,主要包括地上总建筑面积、地下总建筑面积、各幢建筑面积、各层建筑面积、各功能分区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