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稳增长工作要求,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以下简称“129号文件”)、《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以下简称“130号文件”)、《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投资和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28号)要求,进一步强化用地要素保障,促进全省投资和项目建设,经省政府同意,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地要素保障服务全省投资和项目建设的通知》(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