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规范消能减震技术在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的应用,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地区的既有建筑采用消能减震技术进行抗震加固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以及消能减震产品检测。既有建筑应根据后续工作年限分为三类:后续工作30年(含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后续工作40年(含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后续工作50年(含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采用消能减震技术加固后的建筑,其基本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与后续使用年限相应的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时,主体结构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与后续使用年限相应的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修理仍可继续使用;现有建筑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与其后续使用年限相应的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时,主体结构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消能器应能正常发挥消能作用。
当既有建筑有更高的抗震设防需求或有加固性能需求时,可采用消能减震加固性能化设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