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4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全面贯彻《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沪府办〔2022〕13号),配套落实《上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制订了《上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指引(试行)》。
以“上海2035”为指引,积极谋划“十四五”乡村建设行动,坚持“市区一体、实施行动”的总体思路,通过规划、项目、政策、资金整合集聚和整体实施,推动形成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的乡村行动模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机制上,按照“市级指导、区级负责、街镇实施”的原则,搭建市、区、镇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发挥市级联席会议审核、区政府统筹保障和镇级协调实施的作用,有效整合农业、水利、绿容、住建、交通等各条线建设任务。平台建设上,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街镇(乡)为实施主体,搭建融合政府、集体经济组织、设计团队、建设单位、责任规划师和各类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的规划实施平台。工作内容上,瞄准规划整体实施,以“选项目、编方案、聚资金”为重点,持续推进两个部级试点的基础上,指导各区选择示范区域,完善配套政策,整合涉农资金,遴选技术单位,协同开展全域规划、整体设计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