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日,漯河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规范停车场使用管理,调 节停车供需关系,促进城市交通和停车秩序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结合漯河市实际,制定《漯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漯政 〔2022〕9号。
本办法适用于漯河市规划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 设、使用和管理活动。 公共交通客运、货运、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等专业运输车辆 及非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车辆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路内停车泊 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位于城市道路之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位于城市道路之外,为单位、住宅小区等特定群体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是指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路内施划设置,供机动车临时停放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