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7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责任,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吉建规〔2022〕1号。
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适用本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本办法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