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问题十分复杂,涉及面也很广,一般可分为气象干旱、农业干旱、水文干旱以及经济社会干旱 等,气象干旱是其他类型干旱的起因和监测评估基础。长期以来,气象工作者对干旱及其指标进行了大 量研究,2006年发布了国标(GB/T 20481-2006),2017年又在2016年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订。国标(GB/T 20481-2006)和(GB/T 20481-2017)中都提到了综合气象干旱指数(MCI),两个版本的该 指数在江西气象干旱监测业务服务中都进行了应用和检验,尤其是改进后的2017年版国标。但是在近几 年几次重大干旱事件的监测服务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降水过程反应太快,干旱发展过程出现不 合理的旱涝急转现象;二是对普通干旱过程反映偏重,特别对降水偏少持续超过30d的干旱过程反应过 快。针对两个国标中MCI指数在江西本地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江西省气候中心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和对比 检验,提出了在国标基础上制定出适合江西本地的气象干旱综合指数等级标准。
江西省《气象干旱综合指数等级》DB36/T 1618-2022,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的气象干旱综合指数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气象、农业、水文、生态等相关领域的干旱监测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