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的适用范围: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符合装配式建筑特征的建筑工程项目。本定额是《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的补充,与之配套使用。本定额内容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建筑工程项目。本定额是按现行装配式建筑工程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