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的适用范围:辽宁省行政区域城镇范围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以及公园、小区、庭院内的园林绿化工程。本定额不适用于建筑物的绿化工程。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等文件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定额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