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牌设置指南》DB37/T4827-2025,2025年03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牌设置的总则、内容、位置及数量、规格、制作、安装、检查与养护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归口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具体管理任务,已建成并交付运行的水库、大中型水闸、3级及以上橡胶坝、河道和湖泊3级及以上堤防、大中型泵站、3级及以上渠道(渡槽)、3级及以上管涵(隧洞、倒虹吸)工程标牌设置,其他水利工程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