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草地生态资产质量评估技术规范》DB15/T 2712-2022,自2022年8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草地生态资产质量评估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草地生态资产质量评估,区域范围可以是行政区域,如盟市、旗县(市、区)、乡(镇、苏木)和村(嘎查),也可以地域单元,如自然保护区、生态工程项目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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