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0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为完善辽宁省公路工程造价标准体系,及时补充“四新技术”定额规定,印发《辽宁省公路路面桥涵工程补充预算定额》(2025年试用版),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试用期1年。
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的规定不同而调整定额。本定额除隧道工作每工日7h外,其余均按每工日8h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