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DB11/T512-2024,2025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装饰工程中装饰石材的材料、设计、加工制作、施工、验收以及护理。本规程的适用建筑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石材幕墙应用高度不超过100m的工程;2 室外点挂石材装饰当基层墙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用高度不超过100m;当基层墙体为有加强构造措施的砌体结构时,应用高度不超过24m;3室内外挂贴石材装饰应用高度不超过24m;4 室内粘贴石材装饰墙面高度不超过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