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日,自然资源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要求,结合国务院专项督查反馈的意见建议,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守住法律底线和资源安全红线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保障,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就建设项目落地涉及的用地用海阶段性政策措施发出26条通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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