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印发《安徽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专项规划(2025-2035年)》。本规划根据《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SL/T534-2023)要求,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思路,确定小流域建设分区布局如下:
(1)突出重点原则以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以及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两岸及湖库周边、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优先考虑自然、人文资源禀赋条件较好、经济社会发展潜力较大、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区域。
(2)规划衔接原则优先考虑纳入各部门规划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河湖生态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森林康养建设、绿色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建设区域。
(3)部门协同原则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构建水利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建设格局。
(4)分类建设原则结合各市自然、人文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按照水土保持管控重点和差异化管理要求,明确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方向和类型,强化分类建设。
(5)提质增效原则统筹河道治理、高标准农田、美丽乡村建设,将水土流失治理与水生态、特色产业、人居环境相结合,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打造一批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治理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