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指导安徽省城市编制建筑风貌设计导则,制定安徽省《建筑风貌设计导则编制指南》DB34/T 4248-2022,自2022年12月29日起实施。
本指南适用于安徽省县城及以上城市编制建筑风貌设计导则,其中有编制需求的片区或地段可参照执行。各地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本地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特点,结合本地城市相关规划,考虑城市风貌、片区风貌愿景,编制环境友好、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特点显著的建筑风貌设计导则。